3 关于进一步优化基金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0.1.11
关于进一步优化基金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基金审核工作,经认真研究,在基金分类审核制度的基础上,对指数类股票基金产品进一步实施分类审核。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关于进一步优化基金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指数类股票基金(含普通指数股票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股票基金及其联接基金、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单独实施分类审核。基金管理公司可同时上报指数类股票基金的募集申请和主动投资的偏股类基金的募集申请。
二、基金管理公司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已上报主动投资偏股类基金募集申请,尚未获得核准的,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另行上报指数类股票的募集申请。基金管理公司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已上报指数类股票基金募集申请,尚未获得核准的,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另行上报主动投资类偏股类基金募集申请。
三、各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报基金募集申请时,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基金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其他规定,根据自身投资管理能力和销售服务水平等自身条件,认真做好产品规划、人员储备等各项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基金监管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